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前言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我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同时为公司环保管理持续提升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简称“镇利化学”)是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与美国利安德化学公司(现为利安德巴赛尔工业公司子公司,简称利安德”)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作企业。公司建设的年产28.5万吨环氧丙烷联产62万吨苯乙烯的环氧丙烷/苯乙烯(简称:PO/SM)装置、乙苯装置以及配套辅助设施,是中国石化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纳入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统一上报并批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也一并纳入《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镇利化学于2007126日完成公司登记注册,201061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环氧丙烷/苯乙烯及乙苯等装置试生产问题的复函》(浙环建函【201045号文件)核准了我公司试生产的申请。2010619,我公司正式投入试生产。

公司行业类别: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主要产品:乙苯、环氧丙烷、苯乙烯、混合二乙苯、炭黑原料、混合丙二醇、混合苯乙酮、钼酸钠。生产周期:全年连续生产。

公司法人代表:陈燕斌。公司联系电话:0574-86446815

 ()厂区及周边环境情况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西南离宁波市中心约18km,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1°40′,北纬29°59′。公司东距甬江口约7km,东南距镇海城区约1.2km,具体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海天路188/398号。公司比邻俞范村、南洪村、棉丰村等居民区,周边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巴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天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镇海石化储运公司、宁波伸春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宁波乐金(LG)甬兴、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宁波新龙欣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业。

(三)主要产品及原辅料

    公司主要产品:乙苯、环氧丙烷、苯乙烯、混合二乙苯、炭黑原料、混合丙二醇、混合苯乙酮、钼酸钠。原料:苯、乙烯、丙烯等。

(四)生产工艺

POSM装置采用的是美国利安德公司(Lyondell)的共氧化法工艺生产环氧丙烷(PO)和苯乙烯单体(SM),该装置采用的流程是世界上先进、成熟的工艺流程之一,克服了传统环氧丙烷生产工艺污染大、腐蚀强、需要氯气资源等缺点,生产成本较低,产品具有竞争力。

乙苯装置采用由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RIPP)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联合提供、中石化开发的苯及乙烯液相分子筛烷基化工艺技术生产乙苯。技术路线为分子筛液相法苯烷基化制乙苯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烷基化反应、烷基转移反应及乙苯精馏系统。

(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水

1)排放方式、执行标准、

公司生产废水按照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统一设计,统一排入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处理合格后排放,未设置直接排至环境的污水排放口。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外排污水执行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工艺、处理能力、设施数量、处理效果)

公司污水统一排入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处理,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由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统一设计建设。

2、固体废弃物

1)执行标准

我公司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运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行转移联单制度。考虑到危险废物难以做到及时外运处置,公司生产区域内设置一座约300㎡的危废暂存库,能满足正常生产情况下半年的贮存量,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危废暂存库为环氧地坪,并设有污水沟,能防止危废堆放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

公司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建造,能够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公司产生的固废影响是可控的。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工艺、处理能力、设施数量、处理效果)

主要

污染物

排放

方式

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效果

设施名称及数量

工艺类型

处理能力

废碱液

连续

废碱焚烧炉两台

陆上焚化

单台20t/h

废气达标排放,废水送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监控合格排放

3、废气

1)执行标准

公司废碱焚烧炉排放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催化转化器和热燃烧器排放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污染源

排放

方式

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效果

设施名称及数量

工艺类型

处理能力

POSM装置废气

连续

催化转化器两台

催化氧化

单台86000Nm3/h

废气达标排放

罐区及产品装车废气

连续/间歇

热燃烧器一台

直接燃烧

9500kg/h

废气达标排放

SM产品装船废气

间歇

SM装船尾气回收塔一台

吸收+吸附

500m3/h

废气达标排放

PO产品装船废气

间歇

PO装船尾气回收塔一台

吸收

排放

废气达标排放

危废暂存库废气

连续

VOCs吸附回收装置

吸收

9000m³/h

废气达标排放

化验室废气

连续

VOCs吸附回收装置

吸收

13000m³/h

废气达标排放

(六)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1、废水

公司污水全部排到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由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统一进行处置合格后外排,乙烯污水排放口指标由镇海炼化对外公示。

排放口

污染物

名称

排放标准

限值

mg/L

PH除外)

废碱焚烧工艺废水排放口

总铬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5

2、废气

排放口

污染物

名称

排放标准

限值

mg/m³

废碱焚烧排放口

砷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5

镉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05

铬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5

铅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5

汞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05

铊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05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2

氮氧化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00

二氧化硫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00

颗粒物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0

一氧化碳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00

氯化氢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60

氟化氢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4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

二恶英类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0.5ng-TEQ/m3

催化转化排放口

二氧化硫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0

氮氧化物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0

颗粒物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去除率≥97%

热燃烧器排放口

二氧化硫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0

氮氧化物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0

颗粒物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去除率≥97%

危废贮存库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

化验室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

苯乙烯装船尾气排放口

苯乙烯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0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

环氧丙烷装船尾气排放口

环氧丙烷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非甲烷总烃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20

厂界

苯乙烯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5

臭气浓度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20

硫化氢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0.06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0.4

甲苯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0.8

非甲烷总烃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4

颗粒物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1

苯乙烯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5

昼间噪声

(西南)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5dBA

夜间噪声

(西南)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5dBA

昼间噪声

(西南)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65dBA

夜间噪声

(西南)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55dBA

二、监测计划

公司污水全部排到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由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统一进行处置合格后外排,乙烯污水排放口监测计划和监测数据均由镇海炼化进行公示。

序号

类型

点位

因子

监测方式

分析方法

监测频次

1

废水

废碱焚烧工艺废水排放口

总铬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1/

2

废气

废碱焚烧1#炉排放口

砷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镉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铬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铅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汞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铊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氟化氢

委托手工

离子色谱法

1/

氯化氢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一氧化碳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颗粒物

自动

抽取法

自动

二噁英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质谱法

2/

二氧化硫

自动

气相色谱法

自动

氮氧化物

自动

气相色谱法

自动

非甲烷总烃

自动

气相色谱法

自动

废碱焚烧2#炉排放口

砷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镉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铬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铅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汞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铊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砷及其化合物

委托手工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氟化氢

委托手工

离子色谱法

1/

氯化氢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一氧化碳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颗粒物

自动

抽取法

自动

二噁英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质谱法

2/

二氧化硫

自动

气相色谱法

自动

氮氧化物

自动

气相色谱法

自动

非甲烷总烃

自动

气相色谱法

自动

催化转化器A排放口

颗粒物

委托手工

重量法

1/

二氧化硫

委托手工

定点位电解法

1/

氮氧化物

委托手工

定点位电解法

1/

非甲烷总烃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催化转化器B排放口

颗粒物

委托手工

重量法

1/

二氧化硫

委托手工

定点位电解法

1/

氮氧化物

委托手工

定点位电解法

1/

非甲烷总烃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热燃烧器排放口

颗粒物

委托手工

重量法

1/

二氧化硫

委托手工

定点位电解法

1/

氮氧化物

委托手工

定点位电解法

1/

非甲烷总烃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危废贮存库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化验室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苯乙烯装船尾气吸收塔排放口

苯乙烯

自承担手工

气相色谱法

苯乙烯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非甲烷总烃

自承担手工

气相色谱法

苯乙烯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环氧丙烷装船尾气吸收塔排放口

环氧丙烷

自承担手工

气相色谱法

环氧丙烷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非甲烷总烃

自承担手工

气相色谱法

环氧丙烷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厂界

臭气浓度

委托手工

比较式臭袋法

1/

硫化氢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甲苯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非甲烷总烃

委托手工

气相色谱法

1/

颗粒物

委托手工

重量法

1/

昼间噪声

(东南)

自承担手工

噪声检测仪

1/

夜间噪声

(东南)

自承担手工

噪声检测仪

1/

昼间噪声

(西南)

自承担手工

噪声检测仪

1/

夜间噪声

(西南)

自承担手工

噪声检测仪

1/

 

三、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

1)公司无直接外排废水,所有废水排放到镇海炼化污水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乙烯污水排放口外排废水监测及质量控制由镇海炼化负责。

2)公司废碱焚烧炉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催化转化器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厂界苯乙烯、环氧丙烷等检测因子已与宁波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联网,并委托经环保局备案的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运维。

3)公司苯乙烯装船尾气吸收塔在产品装卸期间,由装船操作人员采样,公司化验室进行检测。

4)其他检测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单位资质如附件。

 

四、监测结果公开及备案

(一)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时限

1)在我公司对外网页的主页上直接公布自行监测信息,内容包括: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公司对外网页网址为:https://www.nzlc.net/

2)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上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

公布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监测时间、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信息公开责任人:邵凯杰

投诉受理电话:0574-86446815

公布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和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应于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月公布。

(二)监测方案备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镇海区环保局申请备案。


附件一:委外检测单位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