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
前言
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我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同时为公司环保管理持续提升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简称“镇利化学”)是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与美国利安德化学公司(现为利安德巴赛尔工业公司子公司,简称“利安德”)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作企业。公司建设的年产28.5万吨环氧丙烷联产62万吨苯乙烯的环氧丙烷/苯乙烯(简称:PO/SM)装置、乙苯装置以及配套辅助设施,是中国石化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纳入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统一上报并批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也一并纳入《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镇利化学于2007年1月26日完成公司登记注册,
公司行业类别: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主要产品:乙苯、环氧丙烷、苯乙烯、混合二乙苯、炭黑原料、混合丙二醇、混合苯乙酮、钼酸钠。生产周期:全年连续生产。
公司法人代表:陈燕斌。公司联系电话:0574-86446815。
(二)厂区及周边环境情况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西南离宁波市中心约18km ,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1°40′,北纬29°59′。公司东距甬江口约7km ,东南距镇海城区约1.2km ,具体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海天路188/398号。公司比邻俞范村、南洪村、棉丰村等居民区,周边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巴赛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天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镇海石化储运公司、宁波伸春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宁波乐金(LG)甬兴、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宁波新龙欣化学有限公司等企业。
(三)主要产品及原辅料
公司主要产品:乙苯、环氧丙烷、苯乙烯、混合二乙苯、炭黑原料、混合丙二醇、混合苯乙酮、钼酸钠。原料:苯、乙烯、丙烯等。
(四)生产工艺
POSM装置采用的是美国利安德公司(Lyondell)的共氧化法工艺生产环氧丙烷(PO)和苯乙烯单体(SM),该装置采用的流程是世界上先进、成熟的工艺流程之一,克服了传统环氧丙烷生产工艺污染大、腐蚀强、需要氯气资源等缺点,生产成本较低,产品具有竞争力。
乙苯装置采用由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RIPP)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联合提供、中石化开发的苯及乙烯液相分子筛烷基化工艺技术生产乙苯。技术路线为分子筛液相法苯烷基化制乙苯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烷基化反应、烷基转移反应及乙苯精馏系统。
(五)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水
(1)排放方式、执行标准、
公司生产废水按照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统一设计,统一排入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处理合格后排放,未设置直接排至环境的污水排放口。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外排污水执行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工艺、处理能力、设施数量、处理效果)
公司污水统一排入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处理,未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由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统一设计建设。
2、固体废弃物
(1)执行标准
我公司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全过程进行管理。危险废物转运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行转移联单制度。考虑到危险废物难以做到及时外运处置,公司生产区域内设置一座约300㎡的危废暂存库,能满足正常生产情况下半年的贮存量,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危废暂存库为环氧地坪,并设有污水沟,能防止危废堆放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
公司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建造,能够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公司产生的固废影响是可控的。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工艺、处理能力、设施数量、处理效果)
主要 污染物 |
排放 方式 |
污染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设施名称及数量 |
工艺类型 |
处理能力 |
|||
废碱液 |
连续 |
废碱焚烧炉两台 |
陆上焚化 |
单台20t/h |
废气达标排放,废水送镇海炼化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监控合格排放 |
3、废气
(1)执行标准
公司废碱焚烧炉排放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催化转化器和热燃烧器排放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2)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污染源 |
排放 方式 |
污染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设施名称及数量 |
工艺类型 |
处理能力 |
|||
POSM装置废气 |
连续 |
催化转化器两台 |
催化氧化 |
单台86000Nm3/h |
废气达标排放 |
罐区及产品装车废气 |
连续/间歇 |
热燃烧器一台 |
直接燃烧 |
9500kg/h |
废气达标排放 |
SM产品装船废气 |
间歇 |
SM装船尾气回收塔一台 |
吸收+吸附 |
500m3/h |
废气达标排放 |
PO产品装船废气 |
间歇 |
PO装船尾气回收塔一台 |
吸收 |
排放 |
废气达标排放 |
危废暂存库废气 |
连续 |
VOCs吸附回收装置 |
吸收 |
9000m³/h |
废气达标排放 |
化验室废气 |
连续 |
VOCs吸附回收装置 |
吸收 |
13000m³/h |
废气达标排放 |
(六)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1、废水
公司污水全部排到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由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统一进行处置合格后外排,乙烯污水排放口指标由镇海炼化对外公示。
排放口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标准 |
限值 mg/L (PH除外) |
废碱焚烧工艺废水排放口 |
总铬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5 |
2、废气
排放口 |
污染物 名称 |
排放标准 |
限值 mg/m³ |
废碱焚烧排放口 |
砷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5 |
镉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05 |
|
铬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5 |
|
铅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5 |
|
汞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05 |
|
铊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05 |
|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2 |
|
氮氧化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300 |
|
二氧化硫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100 |
|
颗粒物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30 |
|
一氧化碳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100 |
|
氯化氢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60 |
|
氟化氢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4 |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20 |
|
二恶英类 |
GB 18484-202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0.5ng-TEQ/m3 |
|
催化转化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0 |
氮氧化物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0 |
|
颗粒物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 |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去除率≥97% |
|
热燃烧器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0 |
氮氧化物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0 |
|
颗粒物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 |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去除率≥97% |
|
危废贮存库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20 |
化验室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20 |
苯乙烯装船尾气排放口 |
苯乙烯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0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20 |
|
环氧丙烷装船尾气排放口 |
环氧丙烷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 |
非甲烷总烃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20 |
|
厂界 |
苯乙烯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5 |
臭气浓度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20 |
|
硫化氢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0.06 |
|
苯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0.4 |
|
甲苯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0.8 |
|
非甲烷总烃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4 |
|
颗粒物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1 |
|
苯乙烯 |
HJ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5 |
|
昼间噪声 (西南)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65dB(A) |
|
夜间噪声 (西南)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5dB(A) |
|
昼间噪声 (西南)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65dB(A) |
|
夜间噪声 (西南) |
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5dB(A) |
二、监测计划
公司污水全部排到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由乙烯东区污水处理场统一进行处置合格后外排,乙烯污水排放口监测计划和监测数据均由镇海炼化进行公示。
序号 |
类型 |
点位 |
因子 |
监测方式 |
分析方法 |
监测频次 |
1 |
废水 |
废碱焚烧工艺废水排放口 |
总铬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1次/月 |
2 |
废气 |
废碱焚烧1#炉排放口 |
砷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镉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铬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铅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汞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铊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氟化氢 |
委托手工 |
离子色谱法 |
1次/月 |
|||
氯化氢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一氧化碳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颗粒物 |
自动 |
抽取法 |
自动 |
|||
二噁英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质谱法 |
2次/年 |
|||
二氧化硫 |
自动 |
气相色谱法 |
自动 |
|||
氮氧化物 |
自动 |
气相色谱法 |
自动 |
|||
非甲烷总烃 |
自动 |
气相色谱法 |
自动 |
|||
废碱焚烧2#炉排放口 |
砷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镉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铬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铅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汞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铊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砷及其化合物 |
委托手工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1次/月 |
|||
氟化氢 |
委托手工 |
离子色谱法 |
1次/月 |
|||
氯化氢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一氧化碳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颗粒物 |
自动 |
抽取法 |
自动 |
|||
二噁英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质谱法 |
2次/年 |
|||
二氧化硫 |
自动 |
气相色谱法 |
自动 |
|||
氮氧化物 |
自动 |
气相色谱法 |
自动 |
|||
非甲烷总烃 |
自动 |
气相色谱法 |
自动 |
|||
催化转化器A排放口 |
颗粒物 |
委托手工 |
重量法 |
1次/月 |
||
二氧化硫 |
委托手工 |
定点位电解法 |
1次/月 |
|||
氮氧化物 |
委托手工 |
定点位电解法 |
1次/月 |
|||
非甲烷总烃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催化转化器B排放口 |
颗粒物 |
委托手工 |
重量法 |
1次/月 |
||
二氧化硫 |
委托手工 |
定点位电解法 |
1次/月 |
|||
氮氧化物 |
委托手工 |
定点位电解法 |
1次/月 |
|||
非甲烷总烃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热燃烧器排放口 |
颗粒物 |
委托手工 |
重量法 |
1次/月 |
||
二氧化硫 |
委托手工 |
定点位电解法 |
1次/月 |
|||
氮氧化物 |
委托手工 |
定点位电解法 |
1次/月 |
|||
非甲烷总烃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危废贮存库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化验室废气排放口 |
非甲烷总烃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月 |
||
苯乙烯装船尾气吸收塔排放口 |
苯乙烯 |
自承担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苯乙烯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
||
非甲烷总烃 |
自承担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苯乙烯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
|||
环氧丙烷装船尾气吸收塔排放口 |
环氧丙烷 |
自承担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环氧丙烷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
||
非甲烷总烃 |
自承担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环氧丙烷装载期间检测一次 |
|||
厂界 |
臭气浓度 |
委托手工 |
比较式臭袋法 |
1次/季 |
||
硫化氢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季 |
|||
苯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季 |
|||
甲苯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季 |
|||
非甲烷总烃 |
委托手工 |
气相色谱法 |
1次/季 |
|||
颗粒物 |
委托手工 |
重量法 |
1次/季 |
|||
昼间噪声 (东南) |
自承担手工 |
噪声检测仪 |
1次/季 |
|||
夜间噪声 (东南) |
自承担手工 |
噪声检测仪 |
1次/季 |
|||
昼间噪声 (西南) |
自承担手工 |
噪声检测仪 |
1次/季 |
|||
夜间噪声 (西南) |
自承担手工 |
噪声检测仪 |
1次/季 |
三、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控制
(1)公司无直接外排废水,所有废水排放到镇海炼化污水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乙烯污水排放口外排废水监测及质量控制由镇海炼化负责。
(2)公司废碱焚烧炉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催化转化器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厂界苯乙烯、环氧丙烷等检测因子已与宁波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联网,并委托经环保局备案的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运维。
(3)公司苯乙烯装船尾气吸收塔在产品装卸期间,由装船操作人员采样,公司化验室进行检测。
(4)其他检测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单位资质如附件。
四、监测结果公开及备案
(一)监测结果公开方式及时限
(1)在我公司对外网页的主页上直接公布自行监测信息,内容包括: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公司对外网页网址为:https://www.nzlc.net/。
(2)在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上公布自行监测数据信息。
公布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监测时间、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
信息公开责任人:邵凯杰
投诉受理电话:0574-86446815
公布时限:
(1)企业基础信息和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整变化,应于变更后5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应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月公布。
(二)监测方案备案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镇海区环保局申请备案。
附件一:委外检测单位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