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增设PO管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予以公示如下,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1)建设单位: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2)建设性质:新建;
3)总投资:建设投资2945万元;
4)建设地点及规模:
企业在化工园区新增16kmDN100管输管线及配套的流量计、电动阀等设备,形成向化工园区管输26万吨/年能力。
二、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包括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至管线建成投产后,由于采用密闭输送工艺,建成后的PO管线全部架空,因此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管道沿线的环境产生污染影响,但是管线运行期间若出现非正常工况,如发生泄漏事故时(包括自然、人为因素造成管道破损),可能向大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排放废气、废水,引发管道事故。
2、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污染防治
本项目为管线建设项目,其投产后,由于采用密闭输送工艺,建成后的PO管线全部架空,因此项目运营期间不会对沿线的环境产生污染影响,主要污染还是项目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大气环境
项目在施工作业中,排放废气主要来自汽车运输所带起的道路扬尘,电焊机产生的焊接烟尘,同时在管道上喷洒的防腐涂料,会有一定量的有机物挥发。施工期间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材料统一堆放,运输车辆定期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用以减少扬尘,焊接烟尘以及环保涂料,由于室外作业,易于扩散,且项目沿线两侧300m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管线建设施工是在厂外部分,因此建议施工人员尽量利用附近已有公共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经公共设施收集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预计对周边水体的影响较小。管线投用前需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一般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其废水中含少量铁屑、焊渣、泥砂,无其他污染物,建议经沉淀后直接排放,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工程施工阶段作业噪声在70-105dB之间,本项目距离居民住宅较远,但会加强管理,严格遵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要求,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声环境影响,预计对于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境卫生部门及时清运;其他各种废弃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弃焊头及管材边角料应设专桶收集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2、风险控制措施
运行期引发管道事故的主要因素:①第三方破坏,②腐蚀穿孔,③自然灾害,④误操作,⑤设计施工缺陷等。因此项目实施后会落实以下几点措施:
1)管道产权单位(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对设计、安装符合国家规范的管道,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及时安全环保地清理事故发生后泄漏物料等负责,有关单位应签订相关的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书。
2)一旦发生事故,调度中心远程控制及时调整运行工况,降低输送量和输送压力,必要时全线停输。
3)沿线设置醒目标志,设专职巡线人员,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泄漏时间,记录和报告可能对管道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事件,防止第三者损坏管道。
4)配备防火灾、爆炸事故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是普通堵漏及带压堵漏设施;防扩散设备、消防器材及抢险时的个人防护用品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
5)应建立周全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通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予以不断的补充完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规及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在该位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保主管部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0574-86294117
项目建设单位: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0574-86446814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公司 0574-5500032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以建设单位网站发布公示信息、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06日。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